平常很愛好發表自己看法的蘇菲家裡沒訂報紙,也很少看新聞,
所以很久以前寫過時事評論1之後就再也沒有下文了!
嚴格來說這篇應該算是蘇菲小姐的第二篇時事評論吧!
是說啊,今天對我來說有件新聞讓我不吐不快。
就是之前T大博士生虐貓事件今天一審判決出來。
因為我對法律不是很懂,台灣虐待動物的罰則到底如何我還不是很清楚。
不過我看到網路新聞說,有記者去訪問被告的父母跟朋友,
他們的意見都是判太重了啊,又不是殺人,只不過是虐待動物等等。
然後我就知道為什麼這個人會殘忍的虐待小貓,
因為原來他周遭都是這樣想法的人,是非觀念偏差至此,
對他們來說,小貓不是生命。

雖然我沒有小孩,將來會不會生小孩我也不知道。
可是我有想過,如果我有小孩我會希望我的小孩長大後是什麼一個模樣!
我希望他有能力自食其力,可以靠自己的能力在這個社會立足生存。
希望他是一個有愛心,有同理心,有正確的道德觀念的人。
至於是不是成為頂尖有成就的人,我就不是那麼在意了!
我自己不過是個平凡的人,我並不會要求我的小孩要多有成就。
但我希望他是個值得讓人敬重(不是社經地位,而是為人)的人,
他的存在會讓人感到溫暖,覺得有他這個人存在對社會是一件好事的人!

我常常聽到當老師的朋友們感慨的說,現在父母都太疼小孩了。
記得以前我小時候,如果在學校犯了什麼錯,
跟同學吵架,或是被老師罰,
回家就是皮要再繃緊一點,因為我媽媽一定會再好好的教訓我一頓。
家母向來是打小孩絕不手軟的,棍子拿起來批哩趴拉就打下去,連打到哪裡都不在意。
我小時候真的是常常被打。
但是現在常常聽到如果小孩在學校跟同學吵架,
或是被老師責罵或是懲罰(不是體罰),
還常常有家長會跑去學校跟老師理論,責怪老師。
所以常常聽到現在老師感嘆學生越來越難管教,
因為有家長在背後撐腰。

現在社會比以前更加功利化,
加上家長又寵小孩,都覺得只要把書唸好考試考好就好,
對於一些品格教育都反而放在最末位。
所以才會出現這種唸到博士卻以虐待動物為樂的變態人士。
說真的,我只要想到那些年幼的小貓臨死前受到的虐待,
嚇到整個身體縮成一團,然後死狀又這麼淒慘,
眼淚就一直掉下來。
一年半的判決,我覺得還是太輕了!
每一條生命都是生命,殺人比較嚴重,殺動物比較不嚴重,
會這樣想基本上就是價值偏差!
我記得我家小貓剛來我家時大約兩個月大,
可愛的模樣真是讓我整個心都融化了。
嬌小的身體比我的一張臉還要小,
真的是雙手捧著呵護!覺得在多的呵護都嫌不夠!
即使現在胖到六公斤,每次做壞事,
蘇菲姊姊還是捨不得懲罰,頂多彈彈他的鼻子額頭而已!(而且都是輕輕的,菜寬寬每次都覺得是姊姊在跟他玩耍)
會對那麼小隻的喵喵狠心下手虐待絕對是有偏差的人。
看到其父母朋友的發言,深深覺得,真的是物以類聚啊!
是非觀念嚴重偏差!
辯護律師還說什麼要申請精神鑑定啦,社會要給他同情,不要一直責備他之類的,
看了真的是更令人生氣!

真的是病態的國家跟社會,只要高學歷做什麼壞事就可以被原諒?
更何況這個人有反省之心嘛?完全沒有啊!
不只他覺得自己沒做錯,連他的家人朋友都覺得他沒做錯什麼,是別人over reaction。
好啦,如果他的家人覺得這樣的刑罰太重,那我們也不用關他啦,
看看那些小貓受到什麼待遇,他自己也承受一遍,包括被剝皮等等。
如果他自己命大沒死掉,那法律就不用關他了!
但是千萬不可以用健保來付他的醫療費,
小貓就醫可是沒有健保的,他當然也要承受同樣的待遇。
漢摩拉比法典說到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雖然好像野蠻,但是對於沒有反省之心的人來說,
我覺得這是最好的方法吧!
我心腸向來很軟,但是我的好心只會用在值得的人身上。
像這個人跟他周遭親友的這種態度,是不值得濫用社會的慈悲跟寬恕的!

希望即使二審上訴,二審法官千萬不可以重重舉起輕輕放下啊!

只能願全天下的流浪小貓即使沒有人帶回家疼愛,
也可以自由自在的在戶外平安的過一生!不要遇到變態虐貓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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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ij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