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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很佩服可以穿高跟鞋的女生。

我很幸運的從事一個不需要穿高跟鞋套裝上班的行業,
加上感謝爸媽把我生的中等身材,
所以可以順理成章不用勉強自己穿高跟鞋。
以前在日本的時候,常常看到日本女性,
可以一邊踩著細細三吋的高跟,
一邊提著公事包快快的爬樓梯追電車。
對我來說那還真是一種了不起的本事。
關於穿不穿高跟鞋,
我聽過女權主義對這點有不同的看法。
我是從來沒去研究什麼女權主義之類的,
因為很幸運的,性別歧視在我的生活圈中比較少發生。
而且我覺得所謂的女權就是女生想做什麼就有權力做什麼,
包括她想要上班也好,想當家庭主婦也好,
想結婚也好,想單身也好,
不論做什麼都可以理所當然的自由選擇,這才是女權了。
所以,雖然女權主義常常會說穿高跟鞋是物化女性。
(很奇怪的,我後來又聽到另一種女權主義說法是,不穿高跟鞋才是歧視女性,
因為穿高跟鞋是女生的特權,男生想穿還沒法穿呢!
所以不穿是放棄這種權力,反而是有違女權。)
我就被這種互相矛盾的說法弄糊塗了。
anyway,反正我也不喜歡討論什麼女權主義之類的,
我也沒怎麼想要去研究這方面的事。
其實我覺得這麼刻意的去討論女生穿不穿高跟鞋的議題才真的是對女權的侮辱,
穿不穿高跟鞋應該要像吃飯要吃什麼一樣的是理所當然的自由選擇,不需要刻意討論。
我不喜歡穿高跟鞋,只是純粹我就是不愛踩高跟鞋,
跟女權主義什麼的一點關係也沒有。

蘇菲小姐很愛買包包,不過不會特別愛買鞋子。
鞋櫃裡的鞋子千篇一律都是平底鞋,
偶而參雜一兩雙有跟的高跟鞋,
但絕對是粗跟且不超過五公分。
不可否認,鞋子若要講到設計這個層面,
絕對是要高跟鞋才會有設計美感可言。
平底鞋的變化實在太少了。
也許是因為我是不穿高跟鞋的,
所以買鞋子對我的吸引力就一點也不大了。
因為平底鞋買來買去都差不多。
上回好朋友Yingru問我說,
如果我買到一雙不喜歡的鞋子怎麼辦?
目前為止這樣的問題都還好處理,
因為我都是買安全平底娃娃鞋款,再怎麼不喜歡,我還是可以穿。
不會痛到穿不下或是沒機會穿。
真的不喜歡,大不了就穿去超市或菜市場買菜就好了咩!

唯一一次失敗又不知道怎麼處理的鞋子就是某一個季節在日本買的一雙高跟涼鞋。
大約是兩吋半左右的高度,穿上去我一整個人走路就不平衡,
美則美矣,不過走起路來小心翼翼,生怕一個不小心跌倒,
就挺丟臉的了!
最後只好忍痛捐給某慈善機關做義賣。
很貴又很美的一雙鞋呢,只怪當初不該被鞋子的美色誘惑,
忽略自己的能力,勉強把它帶回家!

不過高跟鞋有一個好處,尤其是那種前高後也高的楔形鞋款,
下雨天走路比較不用怕踩到水窪把腳弄溼。

上個星期六,因為早上起床起晚了,
出門急急忙忙,沒空把平底鞋從鞋櫃裡拿出,
就隨便穿上一雙剛好擺在門邊的五公分高粗跟鞋子。
(前一天的傾盆大雨中,這一雙鞋竟然完好無缺的完全沒浸水,讓我雙腳倖免於水難。)
想說五公分又不高,況且還是粗跟娃娃鞋,
今天是去上班又不是去逛街要走很多路,應該也還好。
偏偏人算不如天算,那天停車停的很遠,
從下車走到診所大概就走了二十分鐘左右,
這樣來回兩趟,等於就走了四十分鐘了。
加上那天上班一整天,
等於鞋穿在腳上一整天,超過十二小時。
結果,果然嚐到苦果。
星期天下午,出門跟朋友碰面,越走越不對勁,
整個腳大拇指內側的那個骨頭一碰到就痛。
很不幸的,不知警惕的蘇菲小姐星期天竟然又走大半天,
回家只好努力按摩。
然後我又做了一個錯誤示範。
因為這是骨頭受傷不是肌肉拉傷韌帶扭傷,
按摩不得的。
骨頭壓到,就是要給它空間休息喘氣,不能壓迫它。
按摩等於又施加壓力在已經受傷的骨頭上,所以更是火上加油。
於是星期一一早起床,我就知道我完蛋了。
腳底大拇指那附近完全腫起來,大拇指內側的骨頭現在不僅碰到就痛,
而且是痛的我想掉眼淚。
走起路來根本是一拐一拐的,完全不敢壓到那塊骨頭。
本來這是自作孽不可活,也沒什麼好抱怨的。
不過這個星期天就是期待已久的東京之旅,
我真是憂心忡忡,不知道來不來得及在星期天以前讓腳恢復正常呢?
不然我怎麼去東京散步逛街啊?
想到就很煩惱,有沒有誰可以提供正確有效的快速痊癒小祕方呢?

我現在對於闖禍的那雙鞋非常的生氣,要不是念在它下雨天常常有不錯的防浸水功能,
真是很想把它丟到垃圾桶了!
不過憑良心說,我覺得也不是鞋子的錯,主要是因為我都穿平底鞋,
所以不懂得調整走路姿勢,
才會在偶而穿高跟鞋的時候走路用錯力,把腳弄受傷的。
現在真的很佩服那些可以穿著好高好高的高跟鞋,還可以逛街的女生們!
那對我來說大概是天方夜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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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ij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